春运开始了,某电台报道了某地铁路部门“免费赠票”,帮助有困难的农民工返乡过年的消息。
在百度上面输入“免费赠票”搜索,媒体关于“免费赠票”的报道还真不少。例如:市群艺馆免费向市民赠票、免费赠票!“2017·新年惠民音乐会”28日启幕、100余张免费赠票助在粤务工者“温暖回家”、长沙县总工会启动关爱困难农民工春节返乡第二次免费赠票活动、2017桐乡春晚免费赠票啦!等等。
“免费赠票”妥不妥?不收钱,使需要的人拿到票无疑是好事,我举双手赞成,问题是“免费赠票”确有不妥。“免费赠票”的主体是“票”,在“票”之前添加了两个修饰限制的成分,即“免费”与“赠”。“免费”相对于收费而言,就是不收费的意思,“赠”就是送,无代价地送给别人,给予的意思。“免费”与“赠”含义相同,只说“赠票”就已经交代得清楚明白了,不会有人认为“赠票”是收费的,所以这两个词完全没有必要重复使用。就好像我们经常听到的“凯旋归来”一样,“凯旋”即获胜而回,那么说了“凯旋”,就不必再说“归来”了,否则即可视为蛇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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